合谋盗墓分赃反目
去年12月13日晚,官桥镇大韩村东,两伙犯罪嫌疑人在同一片古遗址上寻找着文物埋藏地点。滕州市公安局刑警大队民警廖吉祥说:“盗挖现场出现多个团伙时,他们会各找各的,谁先找到归谁。”
王洪亮说,盗墓团伙成员没有固定职业,以秦某为头目的犯罪团伙,内部分工明确。
据秦某交代,他在滕州某古玩城开店,投了四五万元本金,生意却不好。他发现,做文物生意只能赚个小头,不如做“一手”文物赚大钱。于是,他便召集人手行动起来。
警方在秦某家中搜出一本现实版“盗墓笔记”,上面写有多个古墓葬详细地址,还搜出一本旧考古教科书以及秦某搜集的考古资料。
团伙成员孟某与秦某在同一个文玩市场摆摊做生意。今年除夕夜,孟某接到秦某的电话,叫他到盗墓现场放风。
廖吉祥介绍说,犯罪团伙的骨干成员之一王某,具有一定的考古知识,扮演“军师”的角色,负责分析墓葬方位、墓主人身份地位、埋藏物布局、挖掘方向等。团伙成员樊某就住在保护区附近,负责到滕州市公安局刑警大队三中队附近望风。
滕州警方侦查发现,盗墓团伙盗挖的第一批文物卖得赃款160万元,秦某多拿10万元,其他赃款团伙成员平分。第二次销赃所得120万元,给其他8名成员每人4万余元,其余被秦某独吞。秦某的做法引发内讧,团伙成员以投案相要挟,希望获得更高的分成。秦某感觉无法掌控团伙人员,便另外纠集一伙互不认识且与他单线联系的人,再一次盗掘古墓葬。
陈士渠介绍说,盗墓犯罪团伙的分工通常是:有人出资策划;懂一些风水或考古知识的人负责选定盗掘古墓葬的具体位置;有人具体组织人员打洞挖掘、放风等;运输、收赃销赃环节也有专人负责,形成完整的链条。犯罪团伙日益专业化、职业化,有些团伙利用微光夜视仪、军用望远镜,还有的借助爆破装置盗掘古墓葬,危害非常大。警方对这类犯罪要主动发现、严厉打击,凡是参与文物犯罪的人员,都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