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到手的房子打水漂 男子买房遭遇开发商转卖
2017-03-31 09:26:20 来源:大河网  作者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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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开发商称要么补差价购房要么退还房款

  大河报记者在马先生提供的“南海国际内部预定房源协议书”上明确看到,马先生预定的是南海国际小区13号楼西单元8层,房屋建筑面积93平方米,2016年11月30日前交付。

  在违约条款中明确标明,甲方(鹤壁市恒基置业有限公司)通知乙方(马先生)签订《商品房买卖合同》时,乙方必须7日内携带本人身份证、房屋预定协议、交款收据原件到南海国际售楼部与甲方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,并交纳相关费用。如乙方不能按时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,甲方有权自主处理该房,并扣除总房款5%的违约金。

  “我从签订预定房源协议书后,就没有接到过他们打来的任何电话,现在他们私自把房子卖出去,就是毁约,欺诈消费者。去房管局查询之后才相信已经备过案,而且还是加价卖出去的。”马先生的妻子一提起这事就十分窝火。

  随后,大河报记者与马先生夫妇在负责南海国际小区的申总办公室,见到了与马先生签订协议的宋老板。据宋老板介绍,这套房子确实是马先生预定的房源,但是他曾电话通知过马先生前来补交款项,签订正式合同,也在报纸上刊登过相关公告,但是对方一直迟迟未到售楼部办理相关手续,只好在2016年9月份左右,把房源卖给了别人。

  最后在申总的协调下,开发商给出了两种解决方案,要么更换其他房源,除首付款6万多元按照当时的价格购买的住房面积外,其他的住房面积按照现在的房价补差价;要么退还马先生的预定房源款6万多元,并按照银行利息一并计算归还。

  “我不清楚房子怎么卖给了别人,现在莫名其妙地把责任推给了我,这是咋回事?”马先生说,当初买房协议书上定价就是3700元,他又不是现在买的房子,已经答应儿媳妇的房子也不舍得退掉,这种坐地起价补差价的行为,让他进退两难。

  目前,此事仍在协商,大河报记者将持续关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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责任编辑:孙岚